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离婚的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财产的分割而产生一些**。这些财产**是因为离婚引起的。那么老公死了离婚应该怎么分?可以分多少?
1、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不得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
首先,一般情况下,死亡的人是不会分得共同财产的,即使分割了,也不能将其翻到共同财产的范围。其次,死亡的人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分割财产。在这种情况下,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分割遗产。继承人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一般由其继承人继承遗产。由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各有不同的特点,继承人一般都不会因继承人死亡而减少共同财产的分割份额,但是法定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是由死者生前财产所生就是法定继承人,故继承时应当多分财产给无继承权人,而法定继承中也是以死亡后继承人继承财产份额为依据的。最后,死亡的人生前虽然没有明确的遗嘱,但是根据其生前立下的遗嘱和死亡后继承开始前已知的事实可以推定该死亡人与其所立之法律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已于**之日起生效。
2、第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考虑双方具有相同或相近经济来源的具体情况。
经济来源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与所得的收入的总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财产收入指双方或者一方因履行抚养义务或照顾家庭而取得的各种财产、劳务的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等;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收入指夫妻双方在履行抚养义务或照顾家庭的共同债务的基础上所得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共同经济来源"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其生存或生活所需的费用而实际取得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的总和。经济来源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共同生活阶段的收入;二是夫妻二人中一人或者双方共同所从事的工作提供的收入情况及各自投入夫妻共同经济所享有的权益情况等其他应考虑的因素导致的经济责任问题。根据这一情况可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给一方或者双方,但这种分配方法不能因一方或双方有过错而有所减少或消灭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而是应该有利于双方共同生产、生活所必需的费用和其他合法收入的支出问题。
3、第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要注意考虑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对方的民事责任。具体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上就是,对生活有困难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方应该多分些财产,而对无过错的方应该少分或不分;在分割共同财产中,如果对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比较好或者生活来源比较多,应给予较多的财产分割额,反之,则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分割额或分割共同债务分割额;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这也是为了保护离婚后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权益和婚姻关系稳定后利益的需要;如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等严重行为,则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将财产赠与他人,婚后又将财产赠与他人情形下构成赠与过错的,则该赠与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一方因婚外情被发现而被判处无期或终身监禁,则该婚姻关系结束时所获财产就应该予以返还;如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而非义务性抚养家庭成员而使婚姻关系最终破裂,则该婚姻关系结束时所获财产也应予以返还;因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应当考虑该共同财产对无过错方不利的事实和理由;对于共同财产中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的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也应依法予以清偿等情况,应予以照顾。没有过错一方不能以损失赔偿为理由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案件(一般情况下))中不适用此原则即可?.? mr?
4、第四,离婚时应当注意对配偶一方进行补偿补偿。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对于分割后仍有差额的,由双方平均分割。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重大疾病的均不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对于有重大过错的一方应减轻赔偿责任或者免除赔偿责任。
5.第五,无过错者应适当减少分割财产的份额。
在分割财产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对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未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可以判决该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讼并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要求返还该财产。有过错的一方不应分得的财产多于对方的;多分或少分无过错一方的财产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分割要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