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读者打电话给导报记者:“我是个男人,和我老婆结婚7年,一直都没有孩子。一天,她突然向我要电话号码,说有一次让我帮她联系下老婆。可是这个号码很长时间也没有人接,一直都联系不上人。”导报记者采访了厦门一些基层**的法官和律师之后发现,女读者的遭遇跟女法官类似。“她和别人出轨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1妻子出轨,我能要求赔偿吗?
我跟妻子已经结婚5年了,孩子都4岁了,我们平时很少联系,我想问下妻子,她跟别人出轨我能要求赔偿吗?福建省中建海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经理邱庆昌律师告诉导报记者,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应以夫妻双方之间的相互忠实为前提。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没有达成协议时,**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邱庆昌律师说,《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通*、非法**等严重损害婚姻家庭关系及夫妻感情的行为,也就是说,丈夫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欺骗和伤害妻子在婚姻中的感情,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丈夫不愿意接电话,丈夫可以找妻子的上司吗?
夫妻双方如果有一方不愿意接电话,这个时候丈夫可以找妻子的上司吗?福建邦道律师事务所黄晓莹法官:当事人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其上司或其主管等提出请求,他们协助、安排自己与对方当事人的通信。对于通信的请求,对方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回应。黄晓莹说,现在不少男员工不愿意接自己的电话是怕影响个人隐私。但如果丈夫主动找妻子管理者求助,那就应该尽到协助义务。如果不能实现帮助义务,则应及时告知上司或主管部门有关情况。
3离婚后,丈夫如何向妻子追偿损害赔偿呢?
福建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志锋律师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事案件中,由于妻子与他人通*而导致的离婚损害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后,丈夫可以以离婚时无过错方名义**妻子返还债务。吴志锋律师说,如果妻子能证明与他人通*为婚外情发生在离婚前一年以内,并且也没有证据证明通*行为发生在离婚后一年以内,丈夫可以向妻子追偿相关责任。如果证明通*行为确实发生在离婚前一年以内,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被欺骗、胁迫而离婚的,那么丈夫可向妻子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至于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则属于损害赔偿责任方面的问题。
4如果离婚后,出轨一方能要求对方赔偿吗?
法官:这个要具体分析。如果被告和第三者通*,那么这种情况就很难界定。如果被告与第三者发生关系,那么这个第三者在离婚的时候就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因为在这一情况下,有配偶者与第三者通*,并不能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法官建议被告最好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通*,这样也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不利后果。法官建议在离婚分割财产之前应该先与第三者取得联系,让她知道自己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发生了关系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