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那么丈夫出轨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是,该如何主张赔偿?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不需要赔偿时,就可以要求赔偿了。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丈夫出轨该如何主张赔偿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丈夫出轨,属于有过错的一方,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爱护;家庭成员之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无过错方对配偶有探望权;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照顾无过错方切身利益;协助配偶解决其居住生活困难;无过错方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责任;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损害赔偿的,应予支持。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者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一定数额,不超过因损害造成个人财产损失部分;财产损害赔偿有以下几种情形:离婚时,无过错一方发现对方有婚外异性的合法婚姻关系,并且对该婚姻关系存在不满或者是知道**后仍然不同意离婚的;或者是以故意、重大过失为目的进行胁迫与婚外异性**等情况下需要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财产损失赔偿;或者是在其他情形下则要求损害赔偿金进行分割。
2、精神赔偿问题是在财产分割中可以提起的一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
不涉及违反公序良俗的问题。从理论上讲,夫妻一方婚内与他人**或者一方在婚内与他人通*等行为,给其造成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给予损害赔偿;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损害赔偿。夫妻一方因这类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婚姻法》第33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如一方不尽赡养义务或者有**、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另一方可向人民**请求赔偿等,同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婚姻法》对这一问题并未作过详细、明确限制,如果在离婚时有出轨行为而没有受到处理,这时另一方不仅可以向**提起精神赔偿请求,还可以提起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离婚时不履行扶养义务一方,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不是强制性的,也需要和你的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相适应。在现实中,经常有男方因为家庭原因,不愿意抚养子女,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抚养子女的情况。对这类情形,法官一般是不予支持男方再婚的要求。所以对男方再婚这一类情况,女方应该提出离婚请求并保留相应证据。
4、《婚姻法》第49条也明确规定“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确认。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基础,夫妻双方就不能以夫妻关系存续为前提共同生活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对妻子实施了有配偶与他人**或者重婚行为就是构成重婚的情形。而丈夫如果在明知妻子有配偶的前提下与他人**或者重婚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根据婚姻法第40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因对方的重婚、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另外,根据《婚姻法》第22条规定,一方因重婚、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等损害离婚时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产生了过错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损害赔偿。这里所说的损害赔偿主要是指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侵权损害赔偿而不包括财产损害赔偿方面的情形以及经济上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失费。另外,我国《婚姻法》中也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以及范围作出明确阐述。因此,一般认为对于婚姻中出现了情感上背叛、道德上的出轨等行为一般不会主张精神赔偿或其他经济上上方面的赔偿。但根据《婚姻法》中“因重婚、与他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对方残疾、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等规定,可以向****主张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