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债务如何分割?哪些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出轨赔偿又该如何计算?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相关问题。
1、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并不必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约定。
婚前签订的财产协议,应当在结婚登记前解除,也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分。但是,协议一经签订,一方当事人即负有缔约的义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对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协议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解决。
2、签订协议时应当考虑如下因素:
首先,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和彼此为对方付出的精力、财力是否对等,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最好约定共同财产的数量和价值并注明财产的具体价值。其次,要对双方共**住和共同经营的住房等财产加以区分,并对每个不动产进行**的份额分割,以保护共**住人利益。最后,在处理财产的分配时应注意各不动产归属各有不同,不能按共同财产分配。
3、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工资、奖金等劳动所得的收入;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奖金;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法律规定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而应给予帮助但其本人实际取得的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生产、经营、投资理财等收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得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列。(3)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利益:即知识产权中所拥有的物质利益。
4、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过程中是否应当再增加其他共同共有人?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离婚诉讼中,应尊重双方共同意思自治,不得将已归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擅自变更或放弃其财产权。在离婚后为一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或者变更共有人后,新增加的共同共有人不再享有与原出资额对应的权利。
5、出轨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怎么计算?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有配偶者与他人**等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3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债权人提出分割婚姻共同财产请求权落空的,债权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