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骂妻子长达4年,法院判决离婚!
家庭暴力是婚姻关系中的一大杀手,也是影响婚姻关系的因素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范围等,存在不同的观点。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家暴而引发的离婚案。
2012年,王女士与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杨先生发现王女士性格强势,经常因为琐事对他恶语相向。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心和面子,杨先生逐渐对妻子产生了怨恨心理,甚至开始动手打骂她。
2016年初,双方协议分居生活。同年7月,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女士离婚。庭审中,杨先生称其自2017年起,多次以拳脚、皮带等方式对王女士实施身体伤害行为;2018年6月起,又多次以语言辱骂、威胁、恐吓的方式,对王女士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此外,还曾两次将妻子的手机摔坏。
对此,王女士则认为,自己并没有遭受任何的身体或精神伤害。同时,她指出,从2016年底至今的两年多时间里,自己一直处于被控制状态,没有独立生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