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案件中,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案件也比较多。对于因出轨离婚可以请求赔偿吗这个问题,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夫妻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当事人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除外。
1、重婚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因此,重婚不仅违反法律的规定,也违***道德和公序良俗。重婚一般不以非法**为必要条件,但是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后又与之**的话,则构成重婚罪。
2、有配偶者与他人**
如果婚姻中夫妻一方与他人**的,其过错行为是与重婚相区别的主要方面。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规定了重婚或者与他人**两种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应当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不必然导致财产关系的产生。这种损害赔偿制度保护了无过错方。
3、实施家庭暴力的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除离婚诉讼外,当事人一方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可以根据受害人的申请,依法对其进行人身安全保护等强制措施。
4、**、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家庭成员是指在家庭成员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以及家庭成员与社会组织之间。**行为、遗弃行为不仅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而且会对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后果。
5、其他严重情节的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遗弃家庭成员”等五种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被法律保护的,在离婚诉讼中,也会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但是还有其他严重情形,比如未取得配偶系其配偶、重婚且有配偶者与他人**、实施家庭暴力且**、遗弃家庭成员等等,是可以没有婚姻关系直接向人民**申请人身损害赔偿的。如发生人身损害,人民**应当予以受理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