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是婚姻的毒瘤。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因矛盾而发生争吵甚至肢体冲突,这并不罕见,但是,当一方对另一方使用暴力时,这种暴力就演变成了家庭暴力。
据统计,我国约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过配偶的家庭暴力,其中一部分施暴者还同时存在多次施暴行为。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依法判决由母亲李某抚养女儿小丽(化名),父亲张某每月给付5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8岁的李某于2017年1月与29岁的张某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李某一方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8年初,张某在家中对其实施家暴。同年5月,西城区公安分局作出处理决定书。此后,双方未再就该事进行协商。
2019年8月底,两人协议离婚。经查,二人系自愿登记离婚,并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2019年12月,女方李某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婚生女小丽由自己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