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房山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明确提出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指标租售比力度,进一步扩大租赁市场,引导企业和个人使用新能源车。
根据《意见》要求,北京市将通过多种形式,支持社会主体参与租赁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及个人以出租、出借、挂靠等方式获取和使用纯电动小客车配置指标。
同时,为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和使用新能源车辆,北京市还将对在房山区内注册的企业,按照其年度实际使用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 单位和个人一次性购置2辆(含)以上纯电动小客车的,按1万元/辆予以补贴;
2. 企事业单位一次性采购5辆(含)以上纯电动小客车的,按3万元/辆予以补贴;
3. 企事业单位一次性采购10辆(含)以上纯电动小客车的,按6万元/吨予以补贴;
4. 企事业单位一次性采购20台(含)以上纯电动物流车或环卫专用车辆的,每台车辆按照1万~1.5万不等的标准给予奖励。
据了解,目前北京全市已累计发放燃油机动车号牌超过300万张,而随着今年底前全部停止普通燃油机动车更新登记工作以及2023年底前全面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未来一段时间里,北京的新能源号牌需求将会激增。因此,《意见》的出台对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意义重大,也将为相关行业带来更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