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咨询北京公司车牌转让给个人是否有限制?对此,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回应称:根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二条,申请办理纯电动小客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已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本市发布的《免摇号、免竞价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且在有效期内;(三)上年度企业应税销售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据悉,《目录》每年调整一次,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相关要求,则该年度将不能继续参与示范应用纯电动车指标申请。
另外,针对近期网上关于"北京公司车牌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的讨论,北京市交管局答复表示:按照现行规定,除购买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将名下的小客车过户、出租和出借。因此,如果企业或个人需要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北京公司车牌,需满足以下4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单位购买的车辆属于以租代售性质,即车辆的所有权仍归单位所有。此种情况下,由于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所以不涉及上述5年限制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车已经在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了租赁手续,那么该车不能再进行交易。
第二种情况为,单位购买的车辆属于以租代购性质,即车辆的产权由单位所有,使用权的期限与单位的经营期限一致。此种情况下,由于使用权已到期,因此也不涉及到上述5年限额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车已经在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办理了转籍登记,那么该车不能再进行交易。
第三种情况是,个人购买的车辆属于以购代售性质,即车辆的产权归属个人所有,使用权的期限自机动车销售发票注明的付款日期起算,直至还清贷款或者办理解押手续之日止。此种情况下,由于使用权未到期,因此不涉及到上述5年限额问题。需要注意注意的是,对于购买时间不满1年的新车上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第四种情况是,对个人新购置的纯电动小轿车,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在暂住地可以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