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夫妻来说,他们是奔着离婚而来的,离婚需要准备哪些东西?什么时候去办理离婚手续?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今天就带大家来看看,如何离婚以及办理离婚手续的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三章:人民**审理涉及家庭关系重大、抚养关系、赡养义务人或者扶养人条件难以达成协议的夫妻离婚时,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在共同财产分割中,有争议的,由人民**根据财产分割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1、离婚时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1、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有属于各自的共同财产,则需要各自去财产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分割;如果没有共同财产,则需要双方去**诉讼或协议分割。2、收入来源:如果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发生了改变生活轨迹的话,可以带上另一方的身份证和收入证明去****。3、其他:如双方感情破裂、经济条件差、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数额、抚养费的支付等情况也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还有一个就是财产分割的情况主要看是否涉及到双方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2、什么时候去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应当在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件和证明有关材料。其中“户口簿”包括“居民户口簿”和“婚姻登记证明”两种。如果当事人不是户口簿上的居民户口或者婚姻登记证明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与本人结婚或者怀孕的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应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怀孕医院证明、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上的户口迁出证明等)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结婚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上的户口迁出证明等);婚姻登记机关在对其进行审查后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件通知其本人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其离婚登记。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登记或者撤销了相关证件,当事人应该在离婚登记机关确认其离婚手续无效之后再去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离婚的手续。如果当事人在协商或者调解阶段协商不成而**到**的话,那么应该由**来判决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3、如何知道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首先是要看两人有没有隐瞒或者欺骗。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应该尽量了解对方是否真正爱惜自己和对方孩子。而一旦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一定要尽快离婚,以免造成不必要伤害。对于这一点,法官一般会给你一个建议:对于离婚这件事来讲,需要认真对待才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有哪些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婚姻关系:(一)重婚或与他人**;(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失败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4、怎么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因结婚登记是合法证件。同时,要注意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并非证明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的有效证件。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婚姻登记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等。如果有了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可以通过双方签名确认的方式,来证明两个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了手续。而如果没有结婚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者结婚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丢失时无法提供的材料,则当事人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证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夫妻一方出现了出轨、酗酒、**等行为时,另一方要及时向婚姻登记员报告并说明情况,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