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多少?《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因该情形被确认为损害赔偿之诉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造成离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损失的,人民**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四十一条:重婚或者与他人**致使离婚**当事人难以得到有效弥补的及其他导致婚姻关系无法修复的情形出现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1、什么是夫妻损害赔偿?
夫妻损害赔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一方或双方的婚姻侵害对方合法权益而给另一方或双方造成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损害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存在或者不存在;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所起作用及相互因果关系;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产生的法律因素。它不同于财产赔偿的其他类型。夫妻损害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具体程序详见《婚姻法》第39条)。它是离婚时夫妻双方因侵害对方合法权益而损害对方权益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赔偿制度;它又是夫妻双方离婚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在此期间内侵害对方权益而产生合法权益而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或在此期间内。夫妻损害赔偿具有对双方具有威慑作用,有利于维护夫妻关系和平有效缔结和维持。
2、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与功能
损害赔偿制度的目的是使违反了法律禁止性义务者受到法律的制裁,使不遵守法律禁止性义务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制度主要有两个功能和两个方面展开。第一,对违反法律禁止性义务而引发婚姻**之情形,通过损害赔偿来调节双方之间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矛盾和**,以维护婚姻稳定和社会秩序。第二,对违反法律禁止性义务者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而进行损害赔偿之后,促使他们承担民事责任以解决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这种制度主要从惩罚与制裁两个方面进行设计:一是惩罚违法行为之人不应从事道德上不利行为而应对其进行损害赔偿;二是惩罚违法之人应对其所受之经济损失进行赔偿。通过损害赔偿制度调节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进而维护婚姻稳定。
3、关于家庭暴力应适用法律规定什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实施家庭暴力”:1、重婚的;2、与他人**的;3、遗弃家庭成员的。但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上述情况之一,不构成《婚姻法》所说对“实施家庭暴力”作出限制或者禁止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受害人死亡、伤残、患病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实施家庭暴力”。对于重婚有可能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需要**机关给予配合。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要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但是父母为双方保留小孩并抚养至成年期间出现困难时,由该继父母与继子女按照法定继承;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取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子女可由其其他**属代为扶养。同时离婚后无其他抚养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未成年子女,**可以根据双方自愿原则判决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