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中途换车,乘客投诉,平台判定乘客违约,要求乘客赔偿。
北京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巡游出租车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故意绕道行驶;不得利用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上述法规,巡游出租车中途换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知道,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巡游出租车的驾驶员可以在运营过程中更换车辆,所以,我们认为司机中途换车的行为是违反了《北京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但是,由于目前对于该条规定的具体实施细节没有明确规定,《条例》中也没有对如何认定该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从实践来看,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本案中乘客可以要求司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因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或者其他情况不符造成的损失,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依据的凭证不完全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确定。"以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本案中乘客不能主张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第三种意见则认为,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虽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禁止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更换车辆,但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建议主管部门**相应的规范文件,明确规定了驾驶员中途更换车辆的行为是否违法,一旦认定其行为违法的话,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因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客运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交发〔2020〕29号)第四条规定,"严格落实防疫政策"。其中就包含了对司乘人员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加强司乘人员健康监测,每日开展体温检测、行程码查验及个人防护等情况登记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严禁未按规定佩戴口罩上岗、未经核酸检测合格上岗。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重点区域定期核酸筛查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安全有序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