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个人出租车牌照是出租车的专属牌照。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和单位从事巡游车服务,申请配置使用巡游车专用号牌;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从事巡游车服务以及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的,申请配置使用网约车上路行驶车辆统一外观标识。
目前在北京市办理个人车牌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交强险保单、购车发票或二手车销售发票、登记证书、行驶证(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
其中,对于非京籍人员,还需提供暂住证。
此外,《实施意见》规定,新购置车辆注册登记后12个月内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按照以下标准缴纳指标额度:
(1)名下无车辆且名下仅有小型载客汽车的,每辆车每月缴纳500元指标额度;
(2)名下有多辆小型载客汽车的,按照每增加一辆每月多缴200元指标额度。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还明确提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变相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客运票价,并实行明码标价。禁止在客运经营过程中进行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