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牌指标,是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根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的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条件:
1、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
2、名下无北京登记的小客车的单位(含**在京企业);
3、名下有一辆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单位。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获得其他方式取得的车辆配置指标记录。
5、非本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在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或个人在北京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相关政策要求。
6、同一家庭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申请购买新能源车配置的指标的,按一个计算。
7、申请人及其配偶不得拥有除纯电动小客车以外的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
8、对已通过摇号取得普通燃油车配置指标的家庭,暂不提供新能源车增量指标。
9、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应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普通燃油车配置额度行为。
10、申请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审核公示,逾期未完成审核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11、自2020年1月起,每年6月26日、12月25日前受理当年第1期和第2期个人和单位的增量指标配置。2022年度第1期、第2期为6月28日至7月8日期间受理,2023年度第1期为9月24日至10月底期间受理。
12、自2020年4月起,每3个月发布一次各区分配情况,每月25日公布下个月的各区分配情况。
13、单位和个人可登录北京缓解拥堵网站查看具体规则。
14、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010-、010-、010-、进行咨询。
15、单位和个人可在京牌网查询具体结果信息。
16、单位和个人也可通过下载"我的京牌"APP查询具体结果信息。
17、单位和个人可到原注册服务窗口、部分银行网点、部分社区(村)服务点查询办理。
18、本公告有效期至2023年6月26日。
19、本公告如有调整,将提前向社会发布。
20、本公告由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21、本公告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