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问题最大,特别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进行**或是双方不愿意放弃登记,那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变更的。这一点在《民法典》上得到了明确的体现。那么什么是夫妻共**产呢?今天就由我们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夫妻共**产的知识。
一、如何判断房产是否为双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个方面来判断,一是看房屋所有权证书,另一个是房屋登记证书。如果没有房产证或者办理房屋登记的时间不一致,那就需要进**屋所有权证书的**。房产登记证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权利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如果没有相关信息,则不能进行该房产的登记,需要另行去办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作为一方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使用又没有其他约定情况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可作为财产保全、分割争议解决的依据。另外,在签订合同时,应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合同相对人进行财产登记;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视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与订立合同有关约定的义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时不发生法律效力以其取得属于该人所有财产为无效情形;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而获得租金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而构成根本违约情形等条件进行该房产所有人应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财产权利也就存在瑕疵。
二、夫妻双方对于房产有无约定?
夫妻双方对于房产有约定,无约定的可以约定双方的名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共同财产以及各自名下房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具体约定事项如:出资比例、份额、过户登记日期、产权登记事项期限、共同财产或者共有财产的分割比例和份额、婚前财产以及婚后由一方所有房屋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双方的财产以及赠与共同所有人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对配偶方的赠与;双方对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所购置房屋支付部分共同出资等等相关事项。
三、离婚时共**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人民**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婚后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该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进行分割时,应根据产权归属情况确定分割比例和份额。一般情况下,婚前房屋产权登记给一方,离婚时该房屋由产权登记方负责偿还。另外,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是平等主体,如果其中一方主张房屋产权,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般不会支持其要求分割产权的主张,除非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有异议。因此夫妻共同财产中若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五、家庭共有财产的归属问题是怎样的?
夫妻共有财产的归属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是夫妻双方约定或法定共有。也就是说,婚后双方约定了或者法定共有财产给一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使用都属于约定行为。另外还有一些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被撤销的,比如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还贷部分属于婚后个人财产、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应当赔偿等情形均不能被撤销。对于上述情形出现后当事人主张该行为为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的话法律上都会予以支持,但此时当事人仍需要举证证明婚后还贷部分、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事实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