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者”和“家暴受害者”这两个词汇,最近经常被网友拿来互诉心事。家暴者常常以“没有我不会怎么样”为借口,对另一半实施暴力……近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中认定的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家庭暴力侵害加害人人身安全,造成其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法应认定为重伤;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幅度判处家庭暴力的,依法可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训诫、警告。那么,对是否构成家暴要看暴力行为发生在什么情况下才算“家暴”?如果是对家暴“零容*”的法律政策是不是意味着对家暴“零容*”不会涉及犯罪行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暴者涉嫌什么罪名?
1.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一种行为。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1款中“犯本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人丧失行为能力的……”之规定可以判断属于人身安全保护令范畴。
2.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或者十年以上****;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在实施家庭暴力过程中,加害人有**受害人以报复他人、杀人灭口等杀人行为的,应分别以**、****或十年以上****进行处罚。特别是在精神病人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生命为目的,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与其行为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3.**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妇女的,从重处罚。另外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其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履行监护职责。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者,可以向**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