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很多人选择离婚。那么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对于财产进行分割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处理财产关系。对于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时出现的问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判决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方面应分配的财产金额。下面是有关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多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婚内暴力”,**一般会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实施的家庭暴力行为,与婚后发生的行为性质相同,均属于夫妻共同因家庭暴力所生的损害赔偿行为。
其主要依据有:《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等。夫妻间发生的暴力行为,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基于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引发妻子或丈夫实施的以身体**、精神摧残为主要表现的人身损害赔偿。“遭受家暴”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遭受配偶一方殴打、侮辱甚至有**家庭成员情况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依法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二年仍未和好的,如一方请求继续履行夫妻关系、共**住生活等内容,应予支持。若一方有继续履行夫妻关系或者共**住生活等内容,但条件具备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二、关于“婚内暴力”,**一般会判决两人离婚。
但也有一方坚持自己的主张,不同意离婚,那么这个时候可以提出上诉,以求判决离婚。“家庭暴力”,一般指通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矛盾时,由一方以殴打、**、残害等方式直接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和精神伤害来引起的诉讼形态。所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是说夫妻双方发生冲突并不能以感情破裂而终止。但是,如果因为吵架而产生了感情不和,那么由于该行为不符合“家务事”性质,所以要认定为“家务事”,**会判决两人离婚。而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行为中哪些属于家务事不是特别明确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者;(二)与他人**者;(三)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四)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第三条规定:“离婚后在一个村或者镇居住满两年,一方向人民**提**讼,请求宣告对方无罪或者从轻处罚的”即属于我国《婚姻法》中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制度。
三、关于如何处理婚前财产这一问题。
婚前财产是指个人婚前拥有的财产,包括货币、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婚前财产的范围是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收入和经营收益;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获得的奖金等属于婚后财产;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是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财产。具体来说,婚前财产是指个人财产,包括工资收入和经营收益;婚后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所有、共同管理或共同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一方所有或者双方共同所有时形成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其合法收入相区别的是,合法收入属于个人财产,没有**财产账户,如果需要自己支配的时候就可以依法将财产转到自己指定的账户上。而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没有**财产账户还是有一部分是属于婚前财产。同时,没有**财产账户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银行贷款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保证资金使用与收益安全。
四、关于婚内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归属。
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是指夫妻双方共同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期间。从经济来源看,是指夫妻双方在同一经济组织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入。从财产分割看,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从原属于自己财产中按比例分割之后,剩余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稿酬等),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等),在婚姻关系维持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全部归对方所有。在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多分问题上,无论男女双方最终是否能够调解成功并签订了协议,如果家庭暴力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话,那么必然会对家庭暴力导致离婚财产多分问题的处理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