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浙江嘉兴一对夫妻被丈夫殴打致死。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丈夫不仅对妻子施暴,还多次打妻子。据报道,在2016年9月,浙江省桐乡市一名男子因不满妻子长期对他家暴,殴打妻子致伤致死。事发后,该男子被警方拘留15天后释放。这对夫妻为何最终没能走到一起?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家暴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婚姻关系中享有自由和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犯罪是一种刑事犯罪。
二、轻微伤是否能**?
“一般认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于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有过错方也有权向人民**请求赔偿损失。此外,《民法总则》也有规定,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生命权等权利受损失的人应当赔偿损失,但损害赔偿数额不得超过因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婚姻法》第24条第2款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根据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诉讼;(二)加害人有权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本案中,受害人不能以自己被家暴而向**提起离婚诉讼。受害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这是受害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方式。
三、家暴的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禁止**婚姻家庭成员”,该法同时还规定“禁止对婚姻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和“禁止对婚姻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以及非法限制婚姻家庭成员人身自由”。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或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对家庭暴力均有过错的,人民**应当根据过错程度减轻其赔偿责任;(二)夫妻一方因家庭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者,可以与其共同生活十年以上。因遭受家庭暴力正被人民**宣告无罪或宣告离婚而提出抗辩的,人民**不予受理。”因此,对于“家暴”,**一般只能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家暴造成离婚损害或者侵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的可以进行认定;对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损害或者侵害人身权益行为有赔偿责任的可以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