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朋友圈疯传一则离婚后的小视频,中被家暴的两人均为男性,而施暴人正是丈夫王某。据了解,王某与妻子王某在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王某多次对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现王某向****要求与其离婚并赔偿经济损失。**审理后认为,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因家庭琐事发生过多次打架斗殴及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现王某夫妻双方均无共同生活能力和抚养子女的能力及意愿,应视为夫妻双方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最终判决双方离婚;王某赔偿款共计35000元;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王某支付抚养费20000元;王某一次性支付陈某抚养费8000元以及支付王某因家庭暴力行为造成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等。
一、为什么说家庭暴力是家庭中最常见的暴力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具有明显不同于身体暴力的特征,是家庭关系中最常见的暴力行为,它具有非暴力性,也具有威胁性。家暴是一个人的道德缺失的表现。它可以使一个家庭成员痛苦而长期受折磨,它是法律不能容*的行为。长期受家暴,会使人走向精神**的深渊。更重要的是,长期受其折磨而无人寻求帮助的人会产生恐惧心理,他们会觉得“暴力就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以暴力来解决问题。
二、如何认定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之间有实行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经调解无效,人民**可以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受到人身损害,依法向人民**提**讼,同时请求给予身体伤害赔偿。人民**应当受理。人民**审理后,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人民**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暴力伤害婚姻关系,给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的”;《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时,原被告应当共同负担必要的离婚费用”。
三、在现实生活中,有哪些情形下存在丈夫家暴妻子?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禁止家庭成员间的**和遗弃;禁止家庭成员间以任何理由对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曾孙子女以偏概全,歧视或者认为是“不孝”。禁止家庭成员间**非配偶之间的子女。本条列举了夫妻间存在家暴情形下应当承担家庭暴力责任的6种情形,即(1)殴打;(2)强行限制人身自由;(3)经常性谩骂或恐吓;(4)强行限制人身自由;(5)有其他严重伤害身体财产行为的。
四、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友好协商,理性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离婚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没有不同。**在审理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双方的感情基础,又要考虑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准予离婚。如果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暴的,则另一方有权向**提出诉讼,**应依法予以支持和处理。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