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财产会怎么判?由于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家庭暴力作出明确的界定,因此就造成了不少家庭暴力者会在结婚后对配偶实施家暴。那么,若配偶一方存在暴力情况下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又该如何进行分配呢?根据《最高人民**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下是具体的财产分割标准。
1、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要予以适当补偿。
在我国,实行分居制度的地区,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参照夫妻共同债务的数额进行分割。对于一方的财产超过其支付能力或没有能力偿还时,由其抚养的子女或者扶养的老人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种补偿是合理的或者是必要的,可以向人民**提出支付请求。如果这种补偿是不足的的话,那么就会被撤销。
2、对于家庭暴力导致精神损害的一方,其侵权赔偿责任由该方承担。
如果没有对精神损害的赔偿,夫妻之间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可以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呢?这就要看财产的性质了。一般情况下,在夫妻一方存在长期家暴的情况下,很容易将婚前财产以其他形式在婚后再进行使用。这种行为本身并不是对家庭的损害行为,而只是因为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家**为而导致财产受损的话,在夫妻间是没有财产可分的。
3、如果夫妻之间有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一方在处理亲子关系期间所支付的抚养费,**可以考虑由该方为其支付相应补偿。
但是,对于支付抚养费一方在处理亲子关系期间,已经就抚养和教育问题向**提**讼。这一做法,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意见》规定,夫妻双方发生家庭暴力行为,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时一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及实施家庭暴力造成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负重大刑事责任。
4、离婚时,夫妻之间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享有平等权。
《意见》第3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赡养义务的权利。对无过错方的经济帮助以及生活照顾有特殊规定的,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赔偿。**待及遗弃的一方,在请求赔偿时要提供证据。”
5、夫妻之间存在因婚外情所形成的财产关系,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补偿给另一方。
这是因为在婚外情关系中,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各种暴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夫妻婚姻中这种共同生活的关系一旦终止,不仅会使夫妻双方对各自权利义务有一定的剥夺性认识,而且还会给男女双方带来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负担。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双方存在因婚外情所形成的财产关系,**会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家**为构成离婚过错并予以相应补偿来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可以根据无过错离婚协议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比如《婚姻法》中规定了有配偶者与他人**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赔偿原则为:“双方可以协议将婚前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有**行为”又该如何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