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家暴”这一话题在网络上被广泛讨论,越来越多的人对家暴开始有了明确的认识。但有些人也并不清楚家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面对家暴,我们应该怎么办?昨天,***在“3·15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了“你不能因为害怕而忽视家暴伤害”普法活动。***民权司司长吴丽英和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蔡跃华分别以“不能因为害怕而忽视家暴伤害”为题,在现场作了专题讲座。
1.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吴丽英:遭受家庭暴力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伤害的程度和造成的影响。如保持冷静、不受*扰;保存好受伤后的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12338”妇女维权**或者到当地妇联**。如果有求助的渠道(比如到**机关报案),也要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活动。如果实在无法处理时也可以寻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你被家暴了,可以到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当遭受家暴时,如何处理**机关出具的告诫书?
吴丽英:《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机关应当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根据该规定,**机关出具的告诫书是人民**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要形式之一。《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各地**机关都已经纷纷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根据**机关出具的告诫书,加害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撤销原家庭暴力告诫书,也可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针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出具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强制措施。
3.法律规定,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施暴者可能构成犯罪。
针对“家庭暴力”,《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中“反家暴法”中关于“故意伤害”和“**”的相关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案件,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得到保障。
4.当我们遭遇家暴时,如果没有其他有效办法,我们该怎么办?
吴丽英:遭遇家暴后,可**110**或向加害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反映、求助,或直接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①**回执;②受暴者在**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③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④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的陈述;⑤申请人因受到人身安全保护令而获得的财产证明等材料。人民**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出警、记录和调查等。因特殊原因不能出警、记录和调查的,应当附有关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