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家庭的关怀,但很多家庭的小孩都是一个**的个体,他们需要来自父母以及身边的人的关怀与呵护,但家暴孩子的家庭却是很常见的。但是法律对于家暴的定义有一定的限制,那么家庭暴力判刑几年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被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1、父母对子女实施暴力,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是构成**罪,如果构成**罪,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帮助与被帮助的事实,包括抚养人与被抚养人。(3)共同生活在一定范围内: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家庭成员与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实施暴力行为。(4)家庭成员是否“严重危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是否对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胁。(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否对子女实施了**行为或者说情节恶劣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暴力行为。(6)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生活能力或者说民事能力,即未成年人具有一定人格特征就具有一定民事能力较弱,即未成年人也有一定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这可以成为**罪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客体。
2、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具有家庭暴力倾向、家庭成员身体遭受**、家庭成员之间缺乏关爱等情形。。
其中,“家庭成员之间”一般理解为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伤害、精神伤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一般理解为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不尊重、缺乏关爱等对子女实施伤害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对家庭暴力进行明确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家庭成员是指以殴打、**、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精神损害结果明显并具有家庭暴力特征的行为。”家庭暴力如何量刑?
3、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家庭成员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罪的加重情节:
(一)情节恶劣的:**被监护、看护人情节恶劣的;(二)造成被监护、看护人伤残、死亡的;(三)造成被害人家庭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被监护、看护人致使被害人生活困难的;(四)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4、家庭暴力,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
身体上的**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如持续地、经常性地用开水烫、泼凉水、扇耳光、往身上泼硫酸等伤害性行为;精神上上的**包括有经常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精神上对未成年人实施**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时需要受到法律保护;遭受了家暴,如遭受家庭暴力时必须立即停止暴力行为并及时**。如果有可能进行以下暴力行为或****: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组织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影响;不配合***门对未成年人及其父母进行身份鉴定等其他恶劣行为。
5、父母对子女实施暴力的方式不限于上述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情节恶劣情形。
从立法的角度看,家庭暴力的概念不够明确,其犯罪构成也没有被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的很多案件中,受害者多为未成年人,且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易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或者遭受身边人暴力伤害。因此刑法并没有将对未成年人产生严重暴力行为纳入法定犯罪范畴,而是规定在特定区域、特定行为下,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当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