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的孩子,通常会判给施暴者。但,家暴离婚是不会直接带走孩子的,这是因为未成年子女是特殊群体,不能直接带走这个群体中的一方,也就是说**不能强制孩子来跟随另一方生活。但是,可以让孩子跟随自己前往其居住地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一种情况是父母离婚了,子女又回到自己手中,此时父母又没有**离婚,这时子女可选择在离婚后直接由另外一方抚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被单独抚养还是与其分开生活?如果是单独抚养子女,父母双方各执己见却无法达成协议时,**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一般的处理方法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会结合未成年子女年龄、智力、生活状况、社会地位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法律赋予了子女探视权,但不是必须离婚才能行使的权利。所以父母离婚后子女仍然由自己抚养很有可能发生无过错方为孩子主张探视权。探视权所应具备的条件是:未成年子女处于与父母共同生活中所生出的子女;父母双方已有固定收入和稳定来源;子女年龄一般不超过18周岁;子女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精神正常;双方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如: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父母离异后子女**生活)等。所以对于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自己生活问题上存在争议。法律规定了这些条件后才可以由**判决抚养子女。
二、由谁来抚养
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抚养教育权,另一方有协助教育权。”该规定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对子女抚养问题上,双方均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由于父母离婚和子女一起生活容易导致子女形成孤独无助感,从而影响其身心健康成长;另一种观点认为: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应当由一方直接负责,另一方不能直接协助子女抚养。从法理上说,双方共同生活使子女具有较大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应由一方直接负责。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患有久治不愈或心理疾病、年幼时患病或残疾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二)有负担抚养费能力且愿意履行抚养义务,但父或母探望孩子时明确表示拒绝的;(三)因抚养子女所受伤害较大且确实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解决的;(四)其他不宜长期共同生活子女的情形。此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2)对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抚养问题一般由其本人直接负责,也可以邀请其直系亲属或朋友作为代理人;(3)对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一般可直接适用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安排监护与教育方式。
三、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对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意见判决。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经济帮助的权利和义务。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经济帮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的义务,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方有抚养的权利。对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数额,由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处理。